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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突破传统“行政处置为主”的研究局限,系统构建“自行重组—行政处置—司法重整”三元拯救体系,明确司法重整在银行拯救中的补充价值,尤其针对国有股东权益保护、行政权与司法权平衡等本土问题展开深入分析,填补我国银行重整领域系统性研究的空白。本书结合包商银行、锦州银行等本土案例,为地方政府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监管机构完善处置规则提供直接参考,同时为律师、会计师等实务人员提供全流程操作指引。
危困银行是指因缺乏流动性或者无力偿还债务、经营活动面临临时或者长久危机的银行。对于危困银行的风险处置,世界各国都有其独特的处理方法。从风险处置模式来看,我国在近三十年的风险处置实践中,主要是依靠地方政府主导化解银行债务风险,少有银行通过自行重组脱困的案例,没有银行重整的先例,现阶段我国的商业银行重整还在理论探索阶段。
在此背景下,本书聚焦于银行风险处置的核心问题环节进行讨论,并提出危困银行拯救的概念,认为危困银行拯救是指为了实现银行纾困而进行的自行重组、行政处置、破产重整等措施的综合。同时,本书基于对危困银行拯救基本理论、银行拯救参与主体、危困银行风险识别、银行拯救主要模式、域外银行风险处置机制、国内外典型案例的系统梳理分析,提出了银行重整的制度设想。本书从实务工作者的阅读习惯出发,系统梳理罗列了商业银行拯救的基本理论、参与主体、风险识别、拯救模式、域外立法、典型案例等内容,希望能够为实务工作者处理具体问题提供参考。同时,作者基于20年的企业拯救实践经验,在最后一章提出了银行重整制度的设想,具体从银行重整程序的启动、重整工作开展、重整程序终结三个维度设想如果主管机构想要借鉴重整程序重组一家商业银行需要处理哪些问题。适合阅读本书的人群主要包括监管者、司法者、银行从业人员、法律从业人员、会计从业人员、评估从业人员、学生以及其他对银行拯救有兴趣的群体。
范利亚,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现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德恒企业拯救与破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国际破产法协会会员、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理事。2004年至今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恒执业,指导德恒企业拯救与破产专业委员会在国内律所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曾主导办理ST华龙、ST方向等多家上市公司重整及重组,以及山西联盛能源有限公司等32家企业合并重整、重庆协信远创实业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合并重整、汉能系10家企业破产清算等国内重大企业集团破产案件,累计化解债务数千亿元,在国内期刊及破产法论坛等发表多篇破产法律研究论文并且获奖,迄今领衔主办了五届困境企业拯救与特殊资产投资论坛。
01银行拯救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银行拯救的内涵和价值
第二节银行拯救的目标
第三节银行拯救的原则
02银行拯救的参与主体
第一节银行股东
第二节管理层
第三节债权人
第四节监管机构
第五节存款保险机构
第六节人民法院
第七节管理人
第八节外部投资人
03银行拯救前的风险识别
第一节银行风险的类型
第二节银行风险的识别
……
| 基本信息 | |
|---|---|
| 出版社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 ISBN | 9787301371824 |
| 条码 | 9787301371824 |
| 编者 | 范利亚 编著 |
| 译者 | |
| 出版年月 | 2026-05-01 00:00:00.0 |
| 开本 | A5 |
| 装帧 | 平装 |
| 页数 | 265 |
| 字数 | 200000 |
| 版次 | 1 |
| 印次 | 1 |
| 纸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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