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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詹姆斯·M. 兰迪斯最具影响力的代表作,被视为美国罗斯福新政时期行政法理论的集大成之作,并成为该时期行政法改革的理论基石。它构建了一套以“行政国家”为核心的监管前沿理论,并奠定了美国现代监管体系的基础。其核心观点在国内行政法著作中多有提及,但迄今尚未有完整译本。本书在国内的首次翻译出版,对深化美国行政法学学术史的研究,具有重要价值。
詹姆斯·M. 兰迪斯(James M. Landis)
20世纪美国极具影响力的法律学者、政府官员和公共政策制定者,其学术思想与政策实践深刻塑造了20世纪美国“行政国家”的法律框架,对美国现代行政法和监管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他的职业生涯横跨学术界与政务界,在美国行政法、金融监管和高等教育管理领域都留下了深刻印记。
引言
第一章 行政裁判所的定位
第二章 政策的构建:行政与立法的关系
第三章 执行政策的制裁措施:行政部门的组织结构
第四章 行政政策与法院
索引
译后记
| 基本信息 | |
|---|---|
| 出版社 | 商务印书馆 |
| ISBN | 9787100260077 |
| 条码 | 9787100260077 |
| 编者 | (美)詹姆斯·M.兰迪斯 著 著 李凌波 译 译 |
| 译者 | |
| 出版年月 | 2026-01-01 00:00:00.0 |
| 开本 | 32开 |
| 装帧 | 精装 |
| 页数 | 123 |
| 字数 | |
| 版次 | 1 |
| 印次 | 1 |
| 纸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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