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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无责任则无赔偿”为内容的责任原理始终处于我们理解侵权法整体实践的中心,它构成了近现代侵权法的基石。然而,在充满风险与复杂性的现代社会,责任原理受到了过失客观化与严格责任的严峻挑战,曾一度被赋予高度正当性的责任原理似乎日趋式微,后果主义归责理论与法律经济学逐渐主导了对侵权法的解释性适用。在这个侵权法被认为“危机四伏”或“面临生死存亡的十字路口”的时代背景下,本书致力于为侵权归责的责任原理提供一种根本性辩护,澄清阶层论归责推理模式的诸种疑难和误解,为故意侵权、过失侵权以及严格责任的归责基础给出基于责任主义的融贯性说明。
张超,法学博士,烟台大学法学院教师,从事责任理论、法哲学研究。
导论
一、侵权归责基础的法哲学论辩
二、研究方法
三、目标与结构
第一章作为归责基础的责任概念
一、法律责任概念的意义指向
二、责任归属推理的违法性要件
三、从违法性到有责性的阶层论结构
四、处于理论分歧之中的责任原理
五、本章小结
第二章违法性判断中的意图
一、违法性的概念及其理论争议
二、意图的概念厘定
三、意图的不法类型区分功能
四、本章小结
第三章过失不法的合理人标准
一、注意义务的概念与分类
二、注意义务的来源与内容
三、作为价值平衡规范的合理人标准
四、对合理人标准经济分析的反驳
五、本章小结
第四章注意义务与注意能力之辩
一、合理人标准对低能力者的可适用性
二、对特别认知能力的回应:注意义务的合理人类型建构
三、对特别认知能力的回应:过失不法的构造
四、特别认知者的救助义务
……
| 基本信息 | |
|---|---|
| 出版社 | 商务印书馆 |
| ISBN | 9787100260800 |
| 条码 | 9787100260800 |
| 编者 | 张超 著 著 |
| 译者 | |
| 出版年月 | 2026-02-01 00:00:00.0 |
| 开本 | 16开 |
| 装帧 | 平装 |
| 页数 | 221 |
| 字数 | |
| 版次 | 1 |
| 印次 | 1 |
| 纸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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