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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选题拟从探究不动产登记责任承担的理论依据与基础,分析各登记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前置条件,明晰各责任主体的具体职责与义务,明确登记错误造成当事人受损的救济和补救措施,建议设立降低登记风险的替代责任机制,从而为我国制定《不动产登记法》提供有益的建议。
具体而言,不动产登记法律责任是由登记主体的不当行为引起的应当承担之不利后果。诚实信用、登记公信力和国家信用理论均为登记责任的理论依据。目前理论界和登记实务采用的“合理审慎审查”要求,可以取代传统“形式——实质”二元审查标准,但其含义急需进一步细化。登记机构的责任限度包含审查范围和审查程度两方面。在审查范围方面,目前登记机构并不具有审查权属争议的职能,在审查程度方面,登记机构应当尽到高于“普通注意人”的类似专家的注意义务。登记机构应当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法律责任。为防止追责对登记实务工作掣肘,登记人员轻微过失导致的登记赔偿应当免责。同时,登记申请人具有协力义务与促进义务。当下有必要引入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程序,防止申请人虚假材料损害交易秩序和第三人利益。为了追求登记物权与真实权利状况一致,登记机构应当在职权范围内进行纠正和补救,而登记基金制度、登记公证制度、登记保险制度在实务中均可以发挥分化、分流登记法律责任的作用。
本书立足于《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现行法律规范,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梳理不动产登记中行政机关、登记机构、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等多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剖析登记错误、虚假登记、滥用职权等行为的法律后果,尤其对在理论与实务中有较大争议的焦点问题,如登记机构的审慎审查责任,审查标准、审查范围的界定,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赔偿责任,归责责任原则、赔偿范围的认定、责任分担与方式等提出了有益的建议,力图在理论与实践需求之间搭建桥梁。
本书兼具理论性和实践性。期待本书的出版能为法学研究提供新的视角,为司法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更让每一位关注不动产权利的公民,在字里行间读懂法律对产权的敬畏与守护。
绪论
第一章 不动产登记法律责任理论依据
第二章 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慎审查责任
第三章 不动产登记机构赔偿责任
第四章 不动产登记机构法律责任限度
第五章 不动产登记申请人与第三人法律责任
第六章 不动产登记法律责任制度完善
结语
主要参考文献
| 基本信息 | |
|---|---|
| 出版社 |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 ISBN | 9787112321490 |
| 条码 | 9787112321490 |
| 编者 | 朱健辰 著 著 |
| 译者 | -- |
| 出版年月 | 2026-02-01 00:00:00.0 |
| 开本 | 其他 |
| 装帧 | 平装 |
| 页数 | 179 |
| 字数 | 163 |
| 版次 | 1 |
| 印次 | 1 |
| 纸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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