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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案无罪辩护一百例 案情、指控、辩护、判决和评析

编号:
wx1203725961
销售价:
¥82.32
(市场价: ¥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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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介绍

1.【百个无罪案例全景指引】系统梳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无罪判例的实战指南,涵盖单位犯罪26例、自然人犯罪74例,直击司法痛点,提供精准辩护策略。
2.【紧跟最新立法与司法动态】敏锐把握《刑法修正案(十一)》、2022年《非法集资司法解释》等,破解“退赃退赔出罪标准”“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刑民边界”等实践难题。
3.【首创“身份—行为”双轨分析】涵盖各类涉案主体和行为模式,细分投资者、管理者、从业人员等差异化出罪路径,为不同涉案主体提供精准辩护指引。
4.【案情—指控—辩护—判决—评判五维解剖】完整还原司法逻辑链,为辩护人和市场主体提供“靶向武器”,为公诉机关厘清指控边界,为审判机关确立裁量基准。
5.【无罪判例反哺犯罪构成理论】 以100例无罪判决反向推导“四性要件”,构建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智慧的类案研究范式。

本书聚焦社会公众最关切、办案机关最重视、辩护律师最关注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罪与非罪的问题,真实、全面地呈现案件全貌与鲜活画像,构建了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智慧的类案研究范式。
本书精选一百个无罪案例,展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出罪的全过程,揭示控辩双方实践交锋的真实情况,反映法院面对控辩裁判的真实思路。通过诠释相关司法解释突破吸收“存款”的性质带来不同解释之间各自独立的缘由,以及司法实践的认定从行为犯滑向结果犯上带来违反规范与保护法益冲突的理解性应然路径,富有实践应用价值和理论研讨意义。
本书以“案情—指控—辩护—判决—评析”的五维解剖模式,对刑事诉讼实践中数量最多、争议最大、处置最复杂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无罪案件进行全貌式解析,直击立案 、辩护、审判环节痛点,为公诉机关厘清了指控边界,为辩护人和市场主体提供了“靶向武器”,为审判机关确立了裁量基准,推动类案同判。
这是一本真实、深刻的案例集,打造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无罪案例全景式的工具书。为落实“保护民营企业产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精准司法方案 ;开创“以无罪司法案例反哺犯罪构成理论”的研究范式,对经济刑法研究具有方法论上的借鉴意义。


李 伟



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教师工作部副部长、人事处副处长、人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副秘书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财经法学》杂志编辑。在《法学论坛》《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法学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专(译)著等5部,主持国家社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课题多项项目。 



郭华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学博士后。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预防金融证券犯罪研究所所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司法鉴定》杂志副主编。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法学期刊发表论文150余篇;出版《非法集资的认定逻辑与处置策略》等专著11部;主持部级课题20余项,参与了部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与论证。



 胡楠 



凯诚创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和美国福特汉姆大学加贝利商学院联合培养金融管理博士研究生,中央财经大学兼职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商业法学会理事,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金融智库专家。 



万浩盛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曾获全国法院系统2023年度优秀案例分析优秀奖。


上篇单位吸收公众存款案无罪26例



一、 单位以投资到期可归还本金并获取投资为诱饵吸收资金无罪案



三门峡亿通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二、 合作社各村镇代办员让群众投资入股合作社无罪案



晋州市三丰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三、 投资管理公司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并按月支付1.3%至2%不等的月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与投资人签订借款合同无罪案



青海金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四、 以投资公司名义吸收存款无罪案



河北某某投资有限公司、张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五、 专业合作社吸收资金“以楼抵债”“以酒抵债”无罪案



曲周县鼎兴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韩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六、 以个人名义签订《借款合同》、以公司为担保人吸收存款无罪案



四川人人康投资有限公司、崇州文井医院、四川诗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七、 公司借用委托管理资金的形式吸收公众存款无罪案



安平县万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徐义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八、 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公司为借款人向社会公众借款,以融资



性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某项目”开发楼盘房产作抵押吸收存款无罪案



被告人周某、何某、周某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九、 以公司实际负责人或单位名义签订投资回报分红合同书、借款协议、借条的形式吸收存款无罪案



曹应祥、伍明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十、 公司采用“消费赠送”模式吸收存款无罪案



江苏百分百商贸有限公司、殷伟、徐学中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



十一、 公司依托手机APP等平台,通过“某支付”“某公益”等营销模式吸收存款无罪案



重庆A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和集资诈骗案



十二、 公司宣传项目需要资金周转,公司提供担保吸收存款无罪案



重庆某甲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十三、 以公司借款名目并以高利为诱饵吸收存款无罪案



吉林省鸿宇粮食仓储有限公司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案



十四、 以单位名义吸收存款用于单位,证据缺失无罪案



某有限公司、张某甲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十五、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运输服务站以支付高于银行利息的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无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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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参数
基本信息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ISBN 9787301364826
条码 9787301364826
编者 李伟 等 著 著
译者 --
出版年月 2025-08-01 00:00:00.0
开本 16开
装帧 平装
页数 498
字数 508000
版次 1
印次 1
纸张 一般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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